4月1日起,北京最低工資標准將由目前的1400元調整為1560元。昨日,北京宣佈集中上調7項社保待遇標準。
  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介紹,上調的社保待遇包含城鄉居民低保標準、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工傷保險定期待遇、企業最低工資標準與失業保險金標準。7項待遇標準調整後將惠及300餘萬人。
  其中,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將總體按照10%幅度作調整,具體方案待春節後公佈,但調整部分會自今年1月起補發。
  城鄉低保標準也將再次提高,城市低保標準從家庭月人均580元調整為650元,農村低保最低標準從家庭月人均460元調整為560元。
  低保
  城市低保標準提至650元
  【調整內容】 與去年相比,城市低保標準從家庭月人均580元調整為650元,上調70元,調整幅度為12.07%。農村低保最低標準從家庭月人均460元調整為560元,上調100元,調整幅度為21.74%。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從家庭月人均740元調整為850元,上調110元,調整幅度14.86%。
  【執行時間】 2014年1月起
  【解讀】 本次低保標準的調整,主要以統計部門提供的全市居民基本食品費用支出和其他生活必需品費用支出為基礎進行測算,並綜合考慮了物價上漲等因素。北京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城鄉居民低保標準的調整將進一步縮小城鄉低保標準差距,加大對低收入家庭的救助力度,有利於更好地保障困難家庭的基本生活。
  截至2013年12月底,全市城鄉低保對象共16.55萬人,其中城市低保對象10.19萬人,農村低保對象6.36萬人。
  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
  兩類養老金月增加40元
  【調整內容】 基礎養老金由每人每月390元增加到430元,福利養老金由每人每月310元增加到350元,增長幅度分別為10.3%和12.9%。
  【執行時間】 2014年1月1日
  【解讀】 與職工養老保險相似,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是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另外,北京無保障老年居民目前享受福利養老金,個人不用繳費。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自2011年起,北京市建立了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的正常調整機制,今年是第四年第五次調整待遇標準,隨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等其他社會保障相關待遇標準同步實施。
  2014年,全市享受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的人員達到34.63萬人,享受福利養老金的人員達到50.56萬人,此次調整需增加財政支出4.09億元,由區縣財政承擔。
  企退養老金
  企退養老金總體上調10%
  【調整內容】 今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幅度,為2013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
  【執行時間】 2014年1月1日
  【解讀】 調整前,北京市企退養老金水平月人均為2773元,居全國前列;全國月人均水平為近1900元。
  今年1月8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2014年1月1日起,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再提高10%。北京今年企退人員基本養老金月人均水平將參照這一幅度上調。市人力社保局表示,關於企退養老金調整的具體方案待人社部、財政部批准後向社會發佈,預計要在春節之後出台。企業退休人員所涉及的養老金上調部分,會從今年1月1日起補發。
  近年,北京市企退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上調幅度都略超10%,其中2011年增幅10.79%;2012年增幅10.22%;2013年增幅為10.35%。
  最低工資
  最低工資標準上調160元
  【調整內容】 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由目前每月1400元調整為1560元,增加160元,增幅為11.4%。
  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15.2元提高到每小時16.9元;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36.6元提高到每小時40.8元。
  【執行時間】 2014年4月1日
  【解讀】 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說,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是提高勞動者特別是低收入勞動者勞動報酬的重要手段。
  按照規定,北京的最低工資標準執行的是“凈收入”,其中不含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養老、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如果用人單位在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再扣除勞動者的社保費用,屬違規行為。
  同時,勞動者在國家規定的高溫、有毒有害等特殊環境條件下工作領取的津貼,在節假日或超過法定工作時間從事勞動所得的加班、加點工資,也不應包含在最低工資標準之內。勞動者依法享受的醫療衛生費、喪葬撫恤救濟費、生活困難補助、冬季取暖補貼等保險福利待遇,也須由企業在最低工資標準之外,另行支付。
  工傷保險定期待遇
  傷殘津貼人均月增313元
  【調整內容】 工傷職工傷殘津貼標準由月人均3081元調整為3394元,增加313元,增幅10.2%。供養親屬撫恤金由目前的月人均1669元調整為1819元,增加150元,增幅9%。
  【執行時間】 2014年1月1日
  【解讀】 市人力社保局稱,北京市自2001年起,對因工負傷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職工的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及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逐年進行了調整。2014年繼續調整工傷保險定期待遇。其中,生活護理費目前人均每月1882元,待2013年全市職工平均工資公佈後再進行調整。目前,北京市享受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護理費待遇人員共1.2萬人。三項待遇調整後,社保基金全年預計增加支出0.26億元左右。
  失業保險金
  平均每檔上調120元
  【調整內容】 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012元;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039元;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066元;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093元;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121元。
  【執行時間】 2014年4月1日
  【解讀】 失業保險金通常按照累計繳費時間的不同,分為5個檔次標準。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失業保險金的標准將在現行基礎上,平均每檔上調120元,增長幅度為12.7%。
  統計顯示,北京市每月領取失業保險金待遇人員約2.6萬人,此次調整將增加支出0.37億元。
  本版採寫/新京報記者 溫薷 閆欣雨  (原標題:北京上調7項社保待遇標準)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pq56pqdpr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